湘阴县溢博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蔬菜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3-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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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3月2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溢博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蔬菜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生产100吨蔬菜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洋沙湖,原袁家铺镇新华村十六组,

建设单位

湘阴县溢博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溢博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蔬菜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洋沙湖,原袁家铺镇新华村十六组,总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900m2,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3.1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库房(检验室)、办公生活区、原料仓库、锅炉房及相关环保设施等;安装相应设备和生产线。项目以干笋、干豆角、干萝卜、干卜豆角、酱油、味精、大豆油等为主要原辅料,生产笋条、卜豆角、外婆菜,年产笋条60吨、卜豆角20吨,外婆菜2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冷水浸泡、切制、冷水清洗(外婆菜拌料)、真空包装、杀菌、装箱入库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锅炉除尘废水经冷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农灌渠。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燃烧废气经湿法水膜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强化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生产车间须做好密闭、强制通风措施。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锅炉灰渣、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原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选料后杂屑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厂区、生产现场及环保设施管理,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做到清洁生产;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使用辅料,确保食品安全。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t/a、氨氮≤0.1t/a、SO2≤0.3t/a、氮氧化物≤0.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