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山锋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年报废800台废旧农机设备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4-1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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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4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山锋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年报废800台废旧农机设备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报废800台废旧农机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洋沙湖(原袁家铺镇新南村十组,租赁厂房,原为湘阴县永裕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租赁地

建设单位

湘阴县山锋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山锋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年报废800台废旧农机设备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洋沙湖(原袁家铺镇新南村十组,租赁厂房,出租方李正奇,原为湘阴县永裕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租赁地(该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但因故撤资未建设运营),总占地面积1580m2,总建筑面积625m2,总投资5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场地总用地面积中建设报废车间、成品堆放区、仓库等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25m2,其中报废车间240m2、仓库用房180m2、办公用房125m2和食堂用房80m2;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报废废旧农机800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废旧农机登记、报审、拆卸动力、上报确认报废、寄送证明、外运。项目仅限对废旧农机人工拆卸动力部分(动力与机体分离),不涉及切割、整体拆解、回收、加工和再生利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做好车间强制通风措施,尽量减少使用氧割机,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

4、强化固废处理措施。严格日常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场所,建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报废农机机体外运相关企业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因该项目是租赁场地经营,项目建成后不改变用地性质,若遇政策性拆迁,应无条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