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m2预制型跑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4-2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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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m2预制型跑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铭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m2预制型跑道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m2预制型跑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铭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湘阴县工业园工业大道西侧标准化厂房(湖南合力置业有限公司2#厂房)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占项目投资的4.28%

建设规模:年产预制型橡胶跑道卷材100万平方米(一期50万平方米,二期50万平方米)

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一期劳动定员人数为30人,年生产天数 300 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 2400 小时。二期投产后拟增加15人,最终公司劳动定员45人。

投产时间:一期预计投产时间为2018年6月;二期预计投产时间为2019年6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主要为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包装材料以及收集的粉尘;噪声主要来源于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硫化机等设备运行。

三、污染预防对策及措施

(1)大气环境:

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再经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汇入湘江,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湘江。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和吸收液、废包装材料、橡胶跑道卷材废边角料、生活垃圾等。

废活性炭和废吸收液均属于危险废物HW49,收集后应交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产过程的原料的包装容器拟收集后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利用,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在贮存和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监管。

项目预制型橡胶跑道卷材边角料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不排放。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4)声环境:

噪声主要来源于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硫化机等设备运行。采取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选址可行,总图布置基本合理。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张贴、网上公示);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

2、期限: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等群众团体。

(2)主要事项

①目前所在地的环境问题;②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③项目对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当地形象的作用;④建设项目对生活及工作的影响;⑤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⑥对营运后的环境影响;⑦对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接受;⑧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铭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阴县工业园区工业大道西侧(合力置业有限公司2#厂房)

联系人:唐中山

联系电话:1997381385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高坪头社区洞庭大道68号

联系电话:0736-7794991

联系人:陈德利

联系邮箱:478678454 @qq.com

九、保留期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