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石涧砂石场年加工2万吨洗砂石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5-1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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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5月14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石涧砂石场年加工2万吨洗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2万吨洗砂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东塘镇石涧村

建设单位

湘阴县石涧砂石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石涧砂石场年加工2万吨洗砂石建设项目租赁湘阴县东塘镇石涧村10组集体用地,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6600m2,总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产区(洗砂、筛分)、办公室、食堂以及配套水池等。主要设备有装载机、洗砂机、转筛、脱水筛、泥浆处理机等配套设备。项目以河沙、泥沙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砾石和5mm的成品砂,预计投产后年加工2万吨。生产工艺为:原料进入料斗、转筛、脱水筛、筛分、成品外售等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好雨污分流、场地污水收集系统及生产废水沉淀池、清水池。生产废水、场地污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作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和管理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规范建设好生产场地、物料堆场须落实好围堰措施,防止撒落;强化日常环境管理,上料、筛分、卸料等工段须采用洒水降尘,场内沙尘须做好及时清扫、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调整传输带和台阶的高度差,减少卸料、运料落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厂区内沙尘及时清扫,沉淀池底泥经泥浆处理机脱水处理后外售给周边砖瓦厂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设立专职环保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