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5月16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康昕家具有限公司年生产50吨塑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50吨塑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工业园湖南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车间 |
建设单位 |
湘阴康昕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康昕家具有限公司年生产50吨塑粉建设项目租赁湘阴工业园湖南驿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车间,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总投资8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域、原料区域、成品区域、办公区、杂物间等。主要设备有高速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履带式压片破碎机、磨粉机、空压机和冷却塔等配套设备。项目以环氧树脂、聚酯型树脂、钛白粉、流平剂、光亮剂、硫酸钡为主要原辅材料生产聚酯型塑粉和纯环氧型塑粉,预计投产后年产5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加热挤出、压片冷却、破碎、磨粉、包装外售等工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粉尘须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排放标准,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厂区和生产现场管理,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