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康复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6-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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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6月2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康复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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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康复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文星镇

建设单位

湘阴县康复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康复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蒯家岭路与先锋路交汇处,现康复医院北侧。在原湘阴县康复医院基础上扩建老年养护中心(医养结合)和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在项目地块北侧新建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收集点(原康复医院污水处理站废弃不使用)。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975m2,(其中原康复医院用地面积为1721m2,老年养护中心和精神卫生福利中心用地面积为16254m2),总建筑面积为27565.1m2(其中原康复医院建筑面积为4121.48m2,老年养护中心和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筑面积为23443.62m2)。项目建成后该院新增病床390张,总病房床数由原90张增加至480张。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严格遵照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拆除原有建筑、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打桩应使用液压打桩机,降低噪声污染。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配套建设好废水处理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改扩建的污水处理站应切实对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实施建设。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化验科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医疗综合废水经自建6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第一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要求后排入项目北侧新世纪大道污水管网,进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污水处理站,加强医院绿化。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供热及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食堂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标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妥善分类收集暂存,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医疗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垃圾及时清扫,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食堂餐饮垃圾须由专用容器(桶装)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或供给附近农户做猪食利用。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6.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应急处置物资,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项目放射性医疗设备及用房须另行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