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7-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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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7月1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岭北镇

建设单位

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旭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岭北镇莲荷村,总占地面积30600m2,建筑面积22275m2,总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区2400m2,生产车间11900m2,原料仓库3325m2,成品堆场3000m2,员工楼1200m2,食堂450m2,沉淀池1800m3等,购置、安装、建设1条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主要机械设备有混合搅拌系统、破碎机、提升机、制砂整形机、振动式分选筛、精准计量系统、皮带运输机等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外购原辅料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经原料破粹、振动分筛,制砂,混合搅拌,出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加强水污染防治。建好雨污分流系统和雨水、场地污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搅拌、混合、筛分须在标准厂房内进行,同时采用管道封闭式传输作业;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厂区道路需硬化,运输砂石车辆采取帆布封盖。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场内须及时做好清扫、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破碎粉尘、堆场扬尘通过洒水降尘、篷布遮盖、传送带安装透明遮挡盖等措施进行抑制扬尘;筒库粉尘采取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呼吸阀等防治措施;混合搅拌粉尘采取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排放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合理安排设备运行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设备施工作业。

5、强化固废处理措施。严格日常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的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和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场所,建立管理台账,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使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