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阴和润金都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8-06 21:11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18年8月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阴和润金都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和润金都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文星镇江东路与芙蓉北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单位

湖南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阴和润金都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江东路与芙蓉北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总投资1030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700m2,总建筑面积59818.2m2;新建2栋2+30F高层住宅楼和1栋3F的商业楼,由两层的商业裙楼连接为整体,项目设一层地下室。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858.2m2,住宅建筑面积45195.1m2、商业建筑面积7355m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57.7m2、社区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50.4m2;地下建筑面积6960m2(包括地下停车位和设备用房),项目停车位共设210个,其中地上设停车位72个,地下设停车位138个;项目绿化面积1647m2,绿化率25.07%。并配套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严格遵照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规范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临时堆土场修建围档护坡,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项目应尽量避免雨季进行施工,在施工场内开挖临时导流排水沟,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因建筑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当按照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批。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城市雨水管网排入东湖;施工期项目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含油废水、商业经营废水沉淀后与住宅生活污水一并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东侧芙蓉北路污水管网后进入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须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居民住户的厨房须设置内置烟道,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内设的预留专用排烟竖井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交由当地渣土运输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商铺、店面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恶臭、异味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污染较重的项目进入,确因需要,须另行报批。

7.建筑风格材质、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造型应新颖大方,与整体风貌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