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8月16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常益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湘阴常益机动车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阴常益机动车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曹溪港办事处(收购原湘阴县环球出口木质包装有限公司场地)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常益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常益机动车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曹溪港办事处(收购原湘阴县环球出口木质包装有限公司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4505.06m2,总建筑面积3621.00m2 ,设计年检车辆规模为30000辆(小型车10000辆、中型车10000辆、大型车10000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1栋1层室内检测车间和围绕办公楼室外检测通道,包括3条检测线(安全技术检测线、综合性能检测线、环保尾气检测线),项目主要有检测设备及联网设备,主要流程为车辆登陆、唯一性检查、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查、环保外观检测、污染物排放检测、审核等,配套建设配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机动车检测能力建设通用要求建设,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施工工地设置防尘网,建筑物料加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严格控制施工时段,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确保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性废水,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外排;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菜地、林地浇灌,待城市污水管网建成后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场地规划、自然通风措施;室内检测车间安装抽排风扇,外侧加强周边绿化,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NOX的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CO的厂界浓度参考河北省《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要求,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南、西、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厂界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按操作规程加强检测车辆的管理,实行安全检测,落实运营期各项风险防范及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