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星荟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10-0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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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桂园.星荟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10月9日我局拟批准《湘阴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阴碧桂园.星荟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碧桂园.星荟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文星镇长岭街道

建设单位

湘阴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阴碧桂园.星荟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太傅路及长岭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建筑内容主体建筑7栋,其中33F住宅楼2栋,34F住宅楼3栋,18F住宅楼2栋,29F住宅楼1栋,社区用房及物业用房均设置于住宅楼内,2栋公变房,1栋开闭所,太傅路临街商铺商业楼4栋(2栋2F,2栋1F),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7642.41m2,总建筑面积114740.62m2,建筑密度20.97%,绿地率30.02%;总计容建筑面积96748.4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3914.66m2,商业建筑面积1365.92m2,物业用房518.76m2,社区用房566.87m2,其他(公厕、消防监控室、垃圾站、公变房及开闭所)配套用房388.22m2),总不计容建筑面积17992.19m2。项目共设停车位672个,其中地下停车位538个,地面停车位134个。建设高度不高于99.55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环保、环卫、消防、通讯、道路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在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洒水抑尘、清洗地面和车辆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作业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

3.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含油废水、商业经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三级化粪池处后,①在湘杨路污水提升泵站运行前先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一级标准后经项目西侧太傅路污水管网向北排至项目北侧远大路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湘江;②在湘杨路污水提升泵站运行后,经西侧太傅路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须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居民住户的厨房油烟废气应通过油烟抽风机收集由预留内置的专用排烟竖管 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密闭+过滤除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水泵等噪声源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商铺、店面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恶臭、异味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污染较重的项目进入,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进入须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