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威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000台/套机场、地铁、矿山配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10月1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威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000台/套机场、地铁、矿山配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0台/套机场、地铁、矿山配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龙新区安嘉路西侧、金龙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威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威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0000台/套机场、地铁、矿山配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新区安嘉路西侧、金龙大道南侧(湖南地生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南侧、湖南奇思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与北侧),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车间10471m2(其中原料区建筑面积为1000m2、雕刻、激光切割车间建筑面积为500m2、加工区为3000m2、组装区为2971m2、成品区为3000m2),办公生活综合楼3943m2。建设4条生产线,其工艺流程为:(1)(地铁、机场标识引导系统生产工艺)原材料→下料→机械加工(剪板、折弯、切割、冲、铣、)→焊接→打磨→静电喷粉→热固→冷却→图文处理→组装→包装入库;(2)(广告灯箱生产工艺)原材料→下料→机械加工(剪板、折弯、切割、冲、铣、)→焊接→打磨→图文处理→电器装配及整体组装→包装入库;(3)(功能性柜台生产工艺)原材料→下料→机械加工(剪板、折弯、切割、冲、铣、)→焊接→打磨→组装→包装入库;(4)(矿山配套机械设备主体框架生产工艺)原材料→下料→机械加工(剪板、折弯、切割、冲、铣、)→焊接→打磨→组装→包装入库。并在项目区域配套完善给排水、电、绿化、消防、道路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在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洒水抑尘、清洗地面和车辆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作业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 3.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一级标准,排入金龙新区污水管网;待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后,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和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防尘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和废气,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切割打磨等机加工工段产生的粉尘须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焊接烟气须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静电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单筒旋风除尘+二级滤芯回收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应通过油烟抽风机收集由预留内置的专用排烟竖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矿物油、环氧树脂废包装袋、废滤芯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沉降的粉尘、边角余料、废焊渣、焊头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氧树脂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分类分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