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锐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11-0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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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11月8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锐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万立方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湘阴工业园区工业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

湖南锐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津市咏庆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锐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玻璃钢化粪池拟建于湖南湘阴工业园区工业大道东侧,租用湖南君德工贸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总建筑面积1050m2,建设内容包括:单体一层兼原料库与生产车间,食堂、住宿、水电、交通,给(排)水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均依托湖南君德工贸公司现有工程。主要以不饱和树脂、纤维纱、纤维布、促进剂、固化物等为原辅材料,建设1条生产线,其工艺流程为:原材料→封头制作→筒体缠绕→拼装制作→修整→检验→产品入库→成品待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在进行运输安装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和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方面落实VOCs污染防止工作,项目封头制作及筒体缠绕工序中产生废气经集中收集+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中的标准后经 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通过移动式粉尘处理器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树脂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公司回收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余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