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12月3日我局拟批准《年生产3万个木质包装(木箱、木托),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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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3万个木质包装(木箱、木托)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漕溪港原白泥湖楠竹山村杨家山二组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环球出口木质包装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环球出口木质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个木质包装(木箱、木托)建设项目拟建于湖南湘阴县漕溪港原白泥湖楠竹山村杨家山二组,租赁原湖南省华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总租用面积为3000m2,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储存区、成品储存区、加工区、办公楼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局部改建而成,另新建9m×5m×3m热处理室,其他配套的生活区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主要以木材、夹板等为原辅材料,建设4条生产线,3条为实木包装箱生产线,1条为夹板托盘生产线,实木包装箱生产线工艺流程:原材料(基本规格)→去皮→锯断→压刨、平刨→下料→组装→热处理→暂存→成品待售;夹板托盘生产线工艺流程:原材料(基本规格)切割→下料→组装→暂存→成品待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在进行运输安装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入范家坝;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林地浇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车间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窑使用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烟尘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等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的要求建设暂存间。生产车间收集的粉尘、边角余料综合利用;燃料灰渣收集后用作周边农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制订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