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橡胶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12-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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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8年12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橡胶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600台橡胶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橡胶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新区湖南众钧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占地面积7219m2,生产车间面积7159m2,总投资约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该项目在现有厂区3号车间内建设一套橡胶机械设备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600台橡胶机械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下料、焊接、机加工、与外协件装配、喷漆、线路组装、调试、入库、外售。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内容、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水旋式漆雾捕捉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收使用,絮凝沉淀物送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地面拖洗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金龙新区污水管网,进入新区人工生态湿地处理。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切割粉尘采取自然沉降,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达到《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标准限制要求;喷漆房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制要求,VOCs经过集气罩+水旋式漆雾捕捉系统+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VOCs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漆桶、漆渣、絮凝沉淀物、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料废渣、收集的焊接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