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金龙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金龙新区南片排水涵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9-02-2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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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金龙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金龙新区南片排水涵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9年2月25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金龙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金龙新区南片排水涵工程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金龙新区南片排水涵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金龙新区,南起燎原路、东起芙蓉北路,西至文襄路

建设单位

湘阴县金龙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金龙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金龙新区南片排水涵工程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新区,南起燎原路、东起芙蓉北路,西至文襄路,全长约3.56km。总投资611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渠:芙蓉北路以南起(B×H=2.5m×2.0m)、平行于芙蓉北路(B×H=2.5m×2.0m)与北支渠汇合后平行于文襄路向西(B×H=2.5m×2.5m、B×H=3m×2.5m)、横穿金凤路后折向西南(B×H=3m×2.5m)、与南支渠汇合后向西(B×H=4m×3m)接入安嘉路现状箱涵(B×H=4m×3m),长约2.038km;北支渠(芙蓉北路西侧、文襄路以北):废除现有渠道,紧挨现状渠道西新建断面尺寸为B×H=1.5m×2.0m排水渠,起端接现状排水渠,长约0.42km;南支渠:(燎原路至桩号J1+633)现状排水渠北侧10m左右位置新建断面尺寸为B×H=2.5m×2.0m排水渠,上游现状排水渠保留并接入修建排水渠,长约0.54km;各类雨水管接入约0.56 km。项目主要以土石方、砂砾石、混凝砼、钢筋为材料,具体施工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砼浇筑、预制砼施工、浆砌石砌筑、砂石垫层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采用工程措施、植被措施、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防治水土流失,必要时采取人工生态补偿措施;强化临时堆场管理、合理利用表层土壤,及时进行取弃土场的生态恢复;做好土石工程平衡,减少弃土,作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受降水的直接冲刷。

(二)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工作。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合理布置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学校、敬老院及居民住宅等敏感区域。

(四)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 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保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

(五)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渣、弃土及建筑垃圾,按照相关规定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