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恒大溪上桃花源项目一期(A)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9年2月2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恒大溪上桃花源项目一期(A)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阴恒大溪上桃花源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以东燎原水库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金运置业有限公司湘阴恒大溪上桃花源项目一期(A)建于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以东燎原水库南侧。项目总投资199507.1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1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2087.52m2(合438.13亩 ),总建筑面积571216.05m2,总计容建筑面积446081.76m2;不计容建筑面积125134.2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主题酒店、会议饮食中心、运动中心(亲子园、康益园、长乐园、颐养园)、青少年宫、康养公寓、商业街,其中公共建筑面积117091.86m2,住宅建筑面积324315.54m2,配套建筑面积4674.36m2、项目共设3207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212个,地下停车位2995个,设非机动车位978个;项目绿化面积101119.00m2,绿化率35%。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环卫、通讯、道路等附属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缩短施工期,作业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表层取土必须指定地点堆放合理利用,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降低噪声污染;区域内布设好挡土坝、排水沟、雨水收集池等水土保持措施;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禁止将污水排入燎原水库。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箱涵排入洋沙河;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洋沙河;待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须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屋外排放;居民住户的厨房油烟废气应通过油烟抽风机收集由预留内置的专用排烟竖管 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站点,办公、生活垃圾及时清扫;食堂餐饮垃圾须由专用容器(桶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或供给附近农户做猪食利用,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一起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商铺、店面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恶臭、异味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污染较重的项目进入,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进入须另行报批。 (六)建筑 风格材质、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造型应新颖大方,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