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江●尚书府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9年5月1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江●尚书府建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美江●尚书府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文星镇原吉路以西,长岭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美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江●尚书府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原吉路以西,长岭路以北,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6万元。建筑内容主体建筑16栋高层,其中建设2栋32F高层住宅、2栋27F高层住宅、8栋33F高层住宅、2栋24F高层住宅、2栋30F高层住宅,规划总停车位184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70个和地下停车位1375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1986m2,总建筑面积307103.59m2,建筑密度13.81%,绿地率35%;计容建筑面积262133.2m2,不计容建筑面积44970.37m2。建设高度不高于100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环保、环卫、消防、通讯、道路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缩短施工期,作业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表层取土必须指定地点堆放合理利用,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区域内布设好挡土坝、排水沟、雨水收集池等水土保持措施;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标准化粪池处后,①在原吉路污水管网接通前先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新世纪大道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湘江,②在漕溪港污水提升泵站建成后,经城区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须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居民住户的厨房油烟废气应通过油烟抽风机收集由预留内置的专用排烟竖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密闭+过滤除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水泵等噪声源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站点,办公、生活垃圾及时清扫;食堂餐饮垃圾须由专用容器(桶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或供给附近农户做猪食利用,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一起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