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丰展再生资源回收货场废钢铁回收分拣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9年6月13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丰展再生资源回收货场废钢铁回收分拣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废钢铁回收分拣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文星镇瓦窑湾社区向阳堆场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丰展再生资源回收货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丰展再生资源回收货场废钢铁回收分拣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星镇瓦窑湾社区向阳堆场,总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区,分拣区,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与环保设施等。项目收购无辐射的废钢铁,经仓储、分拣、剪切、打包等工序,年回收分拣5000吨废钢铁;项目不涉及钢铁压延、再制造等生产活动,不涉及含油废钢铁的回收,无金属表面处理、清洗等工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好雨污分流系统及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后排入东侧排水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标准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菜地浇灌。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原料、成品堆场需采取设置围档、遮盖等措施处理;剪切工段粉尘采取清扫收集措施处理。厂界的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厨房须使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原料成品搬运、装卸、加工产生瞬时噪声的管控,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厂区内沉降粉尘及时清扫,分拣产生的非金属件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运输、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