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校区建设工程配套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9-06-2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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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9年6月24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校区建设工程配套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校区建设工程配套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金龙镇

建设单位

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校区建设工程配套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东侧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校区内,总占地面积14000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建立1条破碎生产线、1条搅拌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破粹车间,1座搅拌楼,设HZS12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包括搅拌机、计量系统、输送系统、控制系统;4个100t的水泥筒仓、2个100t的粉煤灰筒仓、2个100t的矿粉筒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原材料有:鹅卵石、石块、水泥、矿渣粉、粉煤灰、减水剂等。项目破碎工艺流程为:鹅卵石(或石块)---进料---破碎---清洗---分选;搅拌工艺流程为:配料---推进---搅拌---出料---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场地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浇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项目原料堆场采取设置固定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喷雾降尘、场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生产线必须建立在标准厂房内,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分别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作业,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部沉渣、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重新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生产现场及环保设施管理,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

6.该项目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仅限用于湖南中盛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湘阴校区建设工程,不得对外销售;湘阴校区建设工程完成后,应无条件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