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县已完成“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问题整改且纳入了常态化工作,现拟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销号备案。特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6日—10月17日
受理部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联系地址:湘阴县文星镇太傅北路
联系电话:0730-2218636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3年10月6日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情况 |
整改完 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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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对于全省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志认为湖南省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中央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未深刻领会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有的说起来重视环保,但一到关键时刻还是为项目让路;有的还是重显绩、轻潜绩,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 |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了湘阴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22年5月份邀请专家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作专题讲座,2023年,根据统一部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县委、县政府对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加深,新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得到增强。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湘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的总原则,制订印发《湘阴县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2年湘阴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2023 年湘阴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了水、气、土等攻坚任务,实施了一月一考核工作机制,2022年均按方案限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相关任务,2023年至今,已按要求完成43项夏季攻势整治验收销号。 4.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按照省、市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落实。先后出台实施了《湘阴县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湘阴县落实<湖南省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强化措施(试行)>实施方案》《湘阴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攻坚行动方案》《湘阴县2023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湘阴县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10多个文件,坚持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为抓手,以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 5.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原则,制订出台《湘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湖南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任务,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6.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既定目前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上报销号。 |
立行立改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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