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明细表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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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单位

被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案情简介(含违法事实)

违反法条

处罚依据法条

处罚措施

罚款金额

执行情况

备注

 

1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福时门业有限公司

湘阴环改字[2016]13 湘阴环罚字[2016]8

2016325201641

该公司新上年产3万张木门加工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责令停止建设;处罚款。

50000

已执行

   

2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湖南富锦木业有限公司

湘阴环改字[2016]10 湘阴环罚字 [2016]9

2016325201656

新建钢木门、木制门加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责令停产;处罚款。

20000

已执行

   

3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湖南合民食品有限公司

湘阴环改字[2016]6  湘阴环罚字 [2016]12

2016322201656

公司新建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责令停产;处罚款。

10000

已执行

   

4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湖南菲德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湘阴环改字[2016]17  湘阴环罚字[2016]13

20165102016525

该公司新上年产200吨金属喂料颗粒物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责令停产;处罚款。

20000

已执行

   

  说明:1、处罚决定书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停排、停建等)、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

2、每月3日之前上报上月情况(83日前报20161-7月案件信息,电子版(EXCEL格式)发到hunepi@qq.com,电话,省环保厅环监局0731-8569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