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抓好工作督办;组织执行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承办、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组织及文件文稿起草、审核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做好“两会”议案、提案、建议的答复工作。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和档案保密工作;6、负责股、站、队年度目标责任制的拟定和组织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和管理,管好车辆。
财计股
负责全局日常财务账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年度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管理股
负责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工作;负责限额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工作,并参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根据授权,负责承办排污注册登记证和排放污染许可证的登记审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的环境保护规划,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的内容;负责全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法制宣教股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县环保行政案件处罚决定,承办全县环保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全县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环境科学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和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及组织县环保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环保干部、职工的环保业务和法规培训;负责完成市环保局和市环境宣教中心下达的任务。
人事股
拟订局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进表彰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劳资和人事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监察室
1、检查局机关二级机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的情况实施监察。
2、协助局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3、受理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检查、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4、参与对党员领导、行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的考察、考核。
5、负责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局交办的信访调查处理任务。
6、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各项重点中心工作。
总量股
负责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制定全县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减排方案;指导督查全县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负责污染源总量核定和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确定;承担全县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