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天贶事项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5-08-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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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环信复字〔2025〕5号            

  关于吴**信访事项的答复

  吴**先生:

  2025年6月26日,我局接到您向中央第三巡视组来电投诉反映“湘阴县三塘镇白雪村河边的养猪场粪便未经处理排放入河中,臭气熏天,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交办件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戴**局长包案,于6月27日组织执法大队大队长沈**、长仑中队程**、信访办孟**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承办。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湘阴县康益生态种养殖合作社共存栏2000头。该合作社于2020年初开始建设,2020年底建成并投入养殖;养殖场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建成牲猪养殖栏舍面积2800㎡,设计存栏量2100头,有粪污处理设施,建有化粪池200m³,黑膜沼气池250m³,除臭墙3个。粪污暂存黑膜沼气池和化粪池,由抽粪车定期统一抽取,统一送往各养鱼池、果园、稻田、肥料厂等,并登记台账。

  (1)关于水体污染“白雪村河边的养猪场粪便未经处理排放入河中”的问题。

  针对投诉反映的粪污外排的问题,根据现场核查,被投诉养殖场为湘阴县康益生态种养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吴**,位于湘阴县三塘镇白雪村白雪茶场;我局执法人员采用无人机对该养殖场周边进行了航拍,根据航拍情况,未发现粪污直排、偷排外环境情况;通过调阅屈原行政管理区智慧河湖监控系统,未发现粪污直排河道情况。

  我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一道避风渠上中下游水质分别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湘阴环监(检)字〔2025〕第038号)结果显示: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渠水质标准。

  (2)关于空气污染“臭气熏天,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针对投诉件反映的空气污染问题。我局于2025年7月3日委托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周边四个点位进行了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A2240576364112),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及敏感点(居民区)臭气浓度均未超标。

  二、养殖场存在的问题

  2025年6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发现,该合作社除臭设施循环水长时间未进行更换,生物除臭剂3天添加一次,可能存在除臭效果不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合作社立即整改。

  三、养殖场落实整改情况

  2025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合作社进行后督查,该合作社喷淋塔循环用水已落实3天更换一次;生物除臭剂由原来3天添加1次调整为1天添加3次。

  如不服本答复意见书,您可自收到本答复书起60日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5年7月11日

  (经办人:程司宇,联系电话:139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