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2025年8月11日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1日对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临港路-三汊港路)道路工程、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沿江大道(虞公大道-进港大道)道路工程(涉铁段除外)、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食品精加工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三汊港路-芙蓉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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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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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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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临港路-三汊港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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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沿江大道(虞公大道-进港大道)道路工程(涉铁段除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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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食品精加工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三汊港路-芙蓉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