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拟于近期对《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临港路-三汊港路)道路工程》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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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临港路-三汊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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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虞公港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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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湘阴新隆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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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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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湘阴新隆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9355.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虞公港产业园内建设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虞公大道(临港路-三汊港路)道路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5967.91m2,西起临港路,东至三汊港路,路段全长1103m,全线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km/h,标准横断面宽32m,双向四机动车道,全线采用沥青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等。(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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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占用林地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落实占补平衡要求。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加强边坡防护,减少路基开挖创面,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回用,加强表土临时堆存区的环境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和农田复耕。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的复垦或生态恢复。对评价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强化景观设计,做好路基边坡绿化工程,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须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在施工场地采取覆盖、洒水及清洗等措施控制施工及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须设置围挡;车辆主出入口设洗车平台,施工现场的围挡上方加装喷雾系统;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防止弃土散落,沙、水泥堆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要进行遮盖,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工作,做好道路清洁。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限定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运输车辆在敏感点禁止鸣笛,禁止夜间(22: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运营期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五)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施工期应充分利用挖方回填,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方量,项目不设弃渣场,产生的弃方在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虞公港产业园内调运;建筑垃圾等运往政府指定弃渣场;含油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施工现场暂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道路交通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加强文明、环保宣传,强化管理和养护。 (六)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