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湘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蒸汽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5-08-0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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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拟于近期对《岳阳湘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蒸汽供热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湘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蒸汽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阴佳海绿色食品产业园

建设单位

岳阳湘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羽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湘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阴佳海绿色食品产业园内B8栋1楼东半部建设岳阳湘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蒸汽供热项目。项目为湘阴佳海绿色食品产业园的配套蒸汽供热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建设2台8t/h链条炉排层燃式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二期建设1台10t/h链条炉排层燃式生物质锅炉。并配套建设燃料暂存区和环保设施,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基础设施均依托湘阴佳海绿色食品产业园现有工程。(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好雨污分流设施。项目锅炉排污水、锅炉软化处理废水及锅炉纯水装备反冲洗废水依托佳海食品产业园的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锅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燃煤锅炉标准要求,氨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氨逃逸的规定(低于8.0mg/m3)要求后通过1根4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生物质燃料装卸、储存及运输产生的颗粒物经围墙阻挡、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机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六)落实营运期环境管理措施。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七)该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4t/a、NOx≤3.9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