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拟批准《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环保纸箱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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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环保纸箱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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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湘阴县金龙新区金凤大道与机场路交汇处西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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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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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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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可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金凤大道与机场路交汇处西南侧(公司现有2-4栋生产厂房内,东经112°55′41.167″、北纬28°31′22.324″)建设年产5000万个环保纸箱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16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等,并配套建设环保、排水、供电、消防等辅助生产设施。(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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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印刷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胶桶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石英砂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六)落实营运期环境管理措施。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七)该项目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7t/a、NH3-N≤0.1t/a、SO2≤0.2t/a、NOX≤1.2t/a,项目已有总量指标:COD:0.2t/a、NH3-N:0.1t/a,SO2:0.1t/a、NOx:0.1t/a,需要购买总量:COD:0.5t/a、SO2≤0.1t/a、NOX≤1.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