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12月11日我局拟批准《湘阴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洋沙湖产业园湖南世杰铭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A厂房 |
建设单位 |
湘阴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市湘阴洋沙湖产业园湖南世杰铭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A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112度55分4.539秒,28度38分50.252秒),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总用地2500m2。干粉砂浆生产线主要以普通硅酸盐水泥、河砂、重钙、矿粉、石英砂等原料,通过输送、计量配料、混合搅拌、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干粉砂浆;水性防水涂料生产线主要以丙烯酸酯乳液、VAE乳液等原料,通过计量配料、搅拌、过滤、分装等工序生产水性防水涂料。主要建设内容: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1条水性防水涂料生产线,配套粉料仓区、原材料仓库区、成品仓库区、前置仓、检测室、机修间、空压机房、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他生活配套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搅拌釜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湖南世杰铭涛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当设置半封闭式原料堆场,并采取喷淋降尘,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生产线须建设在全封闭结构厂房内,其生产区设置水喷淋设施,降低粉尘产生,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有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筒仓储存、混合搅拌、投料、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与水性涂料搅拌工序、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共用一根2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环境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破乳沉淀渣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进行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7、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