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11月2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泉动智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湖南泉动智合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顺天大道南侧的原国网电力检修基地 |
建设单位 |
湖南泉动智合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双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泉动智合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顺天大道南侧的原国网电力检修基地的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112度54分48.078秒,28度37分55.159秒),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项目总用地9976.82m2。项目利用二氧化硅、水、柠檬酸、二氧化碳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原料储存和清洗、硅块料破碎、气流破碎、混合均质、反应提纯、清洗离心、产品干燥、混合、磁选等工序生产高纯二氧化硅。主要建设内容:电子级产品暂存区、实验区、纯水制备区、原料预处理区、气流粉碎区、成品暂存区、干燥烧结区、反应区,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他生活配套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破碎、气流粉碎等产生粉尘工序均设置单独密闭间,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破碎间沉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气流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矿油及包装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不能回用的粉尘等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6.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7.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7t/a、氨氮≤0.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