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9月3日我局拟批准《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片区 |
建设单位 |
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万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片区,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2分5.372秒,北纬28度41分43.074 秒)。因公司生产需求,拟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进行“锅炉改建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建设单位拟采用1台25t/h的生物质链条炉排锅炉替代厂区现有25t/h链条式燃煤锅炉,项目建成后,现有燃煤锅炉将进行拆除。锅炉房、燃料暂存区和配套给排水、供电、环保(部分)等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工程。(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以新带老”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锅炉运行产生的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加强日常监管。生物质燃料卸料和进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围墙阻挡、自然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后通过1根5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和废树脂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员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单位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单位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并定期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七)该项目扩建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7.2t/a、NOX≤21t/a,原项目已有总量指标:SO2≤64t/a、NOX≤24t/a,该项目无需购买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