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逗逗鱼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流水槽养殖设施渔业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4-02-0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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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2024年2月9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逗逗鱼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流水槽养殖设施渔业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湘阴县逗逗鱼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流水槽养殖设施渔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鼻湖渔场

建设单位

湘阴县逗逗鱼生态渔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科思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逗逗鱼生态渔业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鼻湖渔场(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46分42.48秒,北纬28度35分15.94秒),公司拟投资1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1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3m2。项目只从事鱼类水产品养殖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循环水流水槽20条、配套用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环保等其它配套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养殖尾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表1中一级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进入鼻湖渔场循环使用。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死鱼、废旧网片、废旧饲料袋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综合利用;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