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9月1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青山岛横岭湖团山围闸口人工湿地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县青山岛横岭湖团山围闸口人工湿地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青草湖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248.23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建设湘阴县青山岛横岭湖团山围闸口人工湿地工程,项目位于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青草湖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人工湿地工程:修建人工湿地对鱼塘尾水和居民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包括布水塘(调节池)、表面流人工湿地、生态塘(氧化塘),项目占地约358 亩;修建0.8km 退水渠。2、尾水提升工程:修建3.5km 回水管,配套建设3 座调节闸以及一座提升泵站。3、生态护坡工程:在人工湿地和生态塘东侧区域修建生态护坡,铺设草皮护坡,长度0.88km及附属设施等。枯水期将人工湿地出水泵入上游鱼塘用作鱼塘生态补水;汛期鱼塘尾水直接通过退水渠经团山围闸口排入横岭湖,有效保护人工湿地。(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认真落实专家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规范操作,避免施工期间发生噪声、粉尘污染扰民。并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等区域的复垦或生态恢复。施工占地和开挖前先将表土剥离,集中堆放,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生态恢复的植物物种选择当地乡土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候鸟迁徙季,进一步加强对候鸟的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禁止夜间作业。 2.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施工场采取覆盖、洒水及清洗等措施控制施工及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须设置围挡;车辆主出入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防止弃土散落,沙、水泥堆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要进行遮盖,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现场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水田和旱地施肥,不外排;施工期间围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除尘,不外排。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限定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产生的建设垃圾及土石方渣等加强防控,有效处置,合理利用。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人工湿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针对水质变化、湿地淤堵、湿地植物变化、水量变化以及其它异常情况做出相应的措施。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的底座安装减震器,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