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5月19日我局拟批准《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防腐涂料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防腐涂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高新区金龙片区左公大道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童环保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天童环保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高新区金龙片区左公大道。2020年你公司总部经济、科研实验及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获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批复(湘阴环评批〔2020〕40号),建设内容包含环保设备制造(产能200台套/年)和科研实验(小试);由于公司发展需求,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在现有厂区3#建设年产3000吨水性环保防腐涂料项目,在厂区4#增加环保设备制造表面喷涂工序,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以水性环氧酯树脂乳液、润湿分散剂、增稠剂、防沉剂、乙二醇丁醚、气相二氧化硅、去离子水、消泡剂、乙醇、锌粉、云母粉、三聚磷酸铝、硅烷偶联剂、稀土盐、流平剂、流变助剂、Zn粉、Al-Mg合金粉、水性环氧固化剂、改性硅酸乙酯、固化剂、丁醇、膨润土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搅拌、计量、分装等工序生产水性环保防腐涂料;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机加工车间及综合楼,并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其他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做好“以新带老”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时产生的冷却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降尘用水、车辆冲洗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由当地居民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加强车间通风,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和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方面落实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TVOC、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吸附+UV光解催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5.315t/a。 7.其余按原环评批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