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3月31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龙瑞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稳料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县龙瑞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稳料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金华村阁驿桥组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龙瑞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坤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龙瑞祥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金华村阁驿桥组,已于2018年12月取得了原湘阴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湘阴县龙瑞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预拌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湘阴环评批[2018]66号;于2020年03月编制了《湘阴县龙瑞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预拌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由于公司发展需求,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在现有厂区北面空闲场地建设年产20万吨水稳料项目,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该项目主要以水泥、碎石、砂子和水等原辅材料,通过原料输送、计量、搅拌等工序生产水稳料;主要建设内容:水稳料生产线、原料堆场、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其他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以新带老”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洗车平台及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当设置半封闭式原料堆场,并采取喷淋降尘,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搅拌区设置为封闭式;水泥筒仓颗粒物经处理后由顶部呼吸阀高空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经自带过滤器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楼顶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其余按原环评批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