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华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钢砂、废除尘灰再生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3-03-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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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批准《湖南省华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钢砂、废除尘灰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年处理5万吨废钢砂、废除尘灰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阴县洋沙湖大道北侧岳阳市英波达时装有限公司内的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省华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慕川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华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湖南省湘阴县洋沙湖大道北侧岳阳市英波达时装有限公司内的闲置厂房,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4′8.309″,北纬28°39′13.996″),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项目总用地3143m2。项目主要以废钢砂、除尘灰、膨润土粘合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给料、轮碾、混合搅拌、压球、烘干等工序生产炉料球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回转窑、一般固废存放区和危废暂存间,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岳阳市英波达时装有限公司。(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雨水经园区内雨水管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轮碾、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回转窑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2≤1.3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