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亿只高端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2-11-1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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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2年11月14日我局拟批准《年产1.8亿只高端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年产1.8亿只高端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路标准化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泰信锂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嘉泰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泰信锂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路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1.8亿只高端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4分57.086秒,北纬28度38分56.420秒),公司拟投资150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590.38m2。项目主要以镍钴锰酸锂、N-甲基吡咯烷酮、电解液、聚偏二氟乙烯、石墨、羧甲基纤维素钠、水性丁苯乳胶、导电炭黑、铝箔、铜箔、隔膜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搅拌、涂布烘干、辊压分切、制片、电池装配、注液、清洗、涂油、化成、分容、电池PACK等工序生产21700动力锂电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生产厂房和1栋综合楼、1栋设备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设备清洗废水、电池清洗废水经化学絮凝沉淀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与去离子水制备尾水、制水设备反冲洗排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参照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电解液注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一体式全自动注液机自带的分子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涂油、喷码、套膜、NMP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NMP三级冷凝回收+二级水喷淋塔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5中锂离子/锂电池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通过25m排气筒(1#、2#、3#)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车间沉降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及综合利用;废电池经收集后由专业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电解液、其他废包装材料(镍钴锰酸锂、NMP、SBR)、防锈油、废抹布、废分子筛、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NMP回收液及喷淋塔废水在未明确其固废属性前,先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做好暂存,待投产后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其进行危险废物特性进行鉴别,并根据危废鉴定结果作相应管理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t/a,NH3-N≤0.1t/a,VOCs:11.043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