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2-04-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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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2年4月20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袁家铺社区

建设单位

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正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建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袁家铺社区,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6′7.114″,北纬28°36′13.640″),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万元),项目总用地13549.39m2。项目利用水泥、粉煤灰、矿粉、碎石、砂、膨化剂、外加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外购原材料、筒仓储存、水的输送、计量、混合、检验等工序生产商品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主楼、砂石料场、皮带输送机、骨料仓,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以及《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要求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及周边道路绿化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器及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生产废水(包括地面、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再进入三级沉淀池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项目原料堆场采取设雨棚、固定围挡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制、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生产线须建设在标准厂房内,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筒仓产生的粉尘经搅拌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各自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12:00至14: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作业,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产生的砂石和沉淀池淤泥回用于水稳料或修路回填;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如遇国家、省、市、县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企业停产退出时,企业应无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