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2年1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湖南自然黑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空气净化剂90吨、环保水性清洁剂60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空气净化剂90吨、环保水性清洁剂6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新区卓达创业园3栋5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自然黑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自然黑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金龙新区卓达创业园3栋5楼现有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5′49.1354″,北纬28°32′3.56782″)建设年产空气净化剂90吨、环保水性清洁剂60吨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材辅助区、成品区、包装区、生产区、办公区并配套建设员工厕所、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以葡萄糖酸钠、甘氨酸、三乙醇胺、柠檬酸钠、食用级氨基酸、磷酸钠、甲醛脱氢酶、烷基葡萄糖苷为原辅材料生产空气净化剂、环保水性清洁剂;项目主要设备有工程塑料搅拌槽(空气净化剂用)、工程塑料搅拌槽(环保水性清洁剂用)、不锈钢电热搅拌保温槽(空气净化剂用)、不锈钢电热搅拌保温槽(环保水性清洁剂用)、分装机(空气净化剂用)、分装机(环保水性清洁剂用)、贴标机、电子秤、封口机(空气净化剂用)、封口机(环保水性清洁剂用)。其工艺流程为:原料---检验---计量投料---搅拌混合---检验---灌装---入库(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园区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洋沙河至洋沙湖。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三防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原辅材料废包装经收集后由供应商统一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