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1年12月31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三湘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湖南三湘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工业园新华路西侧,键铭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三湘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三湘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52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工业园新华路西侧,键铭大道南侧(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5分4.323秒,北纬28度38分37.353秒)建设年产20万平米建筑铝合金模板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357.7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传达室、配电房、危废暂存间、工业垃圾站、成品存放间、原材料区,其中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606.56m2,主要用于分为下料区、焊接区、清理分区、预拼装区;3#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789.12m2,主要用抛丸区、喷涂区、为浸漆区、零部件装配区,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以6061-T6铝合金型材、废旧铝合金模板、销钉销片、铝焊丝、塑粉、醇酸树脂涂料等为原辅材料生产铝模板;项目主要设备有液压型材锯床、高精度数控伺服定位锯、自动化抛丸机、行车等。其工艺流程为:新材料下料---冲孔---焊接---抛丸---静电喷涂/烘烤---工厂搭建---工地搭建施工---旧模板回厂抛丸---旧模板整形改制(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作业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定点处理,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沉淀池内淤泥应定期进行清理,填埋处置。生活污水经企业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做好车间通风及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颗粒物、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烘烤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2级活性炭吸附后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低氮燃烧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限制要求后通过管道汇集于一起共用1根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浸漆烘烤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2级活性炭吸附后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排放标准后与静电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收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后两者共用1根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须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矿物油(含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喷粉布袋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喷塑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项目产生的废铝材,分类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喷塑)、建筑垃圾(水泥、泥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2≤0.1t/a,VOCs≤0.65t/a,总量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