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建召水泥制品厂年产3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1-10-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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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1年10月29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建召水泥制品厂年产3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湘阴县建召水泥制品厂年产3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岳府村岳亭组

建设单位

湘阴县建召水泥制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建召水泥制品厂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洋沙湖镇岳府村岳亭组(租赁原长康毛笔厂已建成闲置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6分20.022秒,北纬28度37分33.767秒)建设“年产3万吨水泥制品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场、筛分区、搅拌区、模具区、静养区、成品区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有搅拌机、筛分机、成型机、水泥筒仓等。主要主要以砂子、水泥、石子为原材料生产水泥制品;主要生产工艺:原料进料---搅拌---挤压成型---脱模---静养---成品外售。(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营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扬尘控制与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第3号)执行。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缩短施工期,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凌晨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裸露土壤应尽快进行防尘网覆盖和植被恢复;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转运;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格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当采取密封、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在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污染;项目砂石堆场采取设固定围挡和洒水喷淋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卸车堆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厂内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等措施处理,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产线须建设在标准厂房内,搅拌楼全封闭作业,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筒仓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作业,厂界周边需加强绿化降噪,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厂区、生产现场及环保设施管理,创造整洁有序、良好的生产环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输、储存、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

6.如遇国家、省、市、县新的政策规定,项目需停产关闭时,企业须无条件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