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机加工基地 (年产7600吨钢结构件)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1-10-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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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1年10月2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机加工基地(年产7600吨钢结构件)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机加工基地(年产7600吨钢结构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工业园区顺天大道以南

建设单位

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工业园区顺天大道以南(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闲置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4分30.511秒,北纬28度37分53.724秒)建设“机加工基地(年产7600吨钢结构件)扩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7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加工车间、喷漆区等,给排水、绿化、消防、道路等辅助设施依托原有项目。项目主要设备有车床、冲床、冲剪机、等离子切割机、焊机、摇臂钻、钻铣床、锯床等。项目主要以钢板、槽钢、紧固件、电机生产平衡臂、套架、底架、套架片、辊压机、钢结构件、塔吊平台。平衡臂、套架、底架、套架片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锯床---焊接、组装---打磨、喷漆---组装---入库;辊压机主要生产工艺:外协机加工件---切割---焊接、组装---打磨---调试---入库;钢结构件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下料---焊接---打磨---入库;塔吊平台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锯床下料---剪板折弯---焊接拼接---组装配件---入库。(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污染防治。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做好车间通风及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项目切割、打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等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须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4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