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1月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宏辉城置业有限公司宏辉商贸城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宏辉城置业有限公司宏辉商贸城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文星镇远大路与太傅路交汇处东南角 |
建设单位 |
湘阴宏辉城置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宏辉城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0万元建设宏辉商贸城项目,项目位于湘阴县文星镇远大路与太傅路交汇处东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116030.05m2(174.05亩),净用地面积112731.55m2,规划总建筑面积257820m2。本项目由商贸区、住宅区构成,商贸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25F(1-2F为商业,3-25F为公寓住宅)公寓A座、1栋(5#)16F(1-2F为商业,3-16F为公寓住宅)的公寓B座、3栋(2#—4#)6F的商业用房、15栋(6#—8#、10#—12#、15#—17#、19#—24#)2F的商业用房、8栋(9#、13#—14#、18#、25-28#)3F的商业用房;住宅区位于商贸区东南角位置,主要建设内容为:5栋高层(其中:2栋2+32F、3栋29F,2+32F高层中临路2F为商业),建设停车位1760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005个(其中商贸区930个,住宅区75个),地下停车位755个(其中商贸区255个,住宅区500个),建筑密度:34.62%,绿地率12.53%,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环保、环卫、消防、通讯、道路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活废水在湘杨路污水提升泵站运行前先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一级标准后经项目西侧太傅路污水管网向北排至北侧远大路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湘江;在湘杨路污水提升泵站运行后,经泵站提升进入湘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须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居民住户的厨房油烟废气应通过油烟抽风机收集由预留内置的专用排烟竖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发电机房、泵房等应设置在地下室,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限速标志;同时做好绿化隔离等防噪措施。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的管理,合理布置分类垃圾回收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项目仅限于装饰建材的销售,不得进行加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