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5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金高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构件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钢构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高新区原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高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国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金高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构件扩建项目拟建于湘阴县金龙新区文襄路与安嘉路交汇处东北角,公司现有厂区内,总占地面积8938.87m2,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公司现有生产厂房(1#)建设钢构件生产线,新建喷漆房(位于3#厂房东侧)等;项目主要以钢材、焊丝、水性漆等为原辅材料;主要机械设备有: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自动火焰切割机、型钢组立机、门式弧焊机、矫正机、立柱卧式带锯床、双立柱卧式锯床、抛丸机、喷漆设施、打磨设施等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环卫、供配电、道路等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外购钢材经下料、切割--打磨、组装--弧焊、矫正--焊接、抛丸--喷漆、自然晾干--成品(钢结构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在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项目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项目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卓达金谷创业园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在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span>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及管理。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仅限使用水性油漆,喷漆废气及自然晾干废气经过滤棉装置+UV光解+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须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排放标准后通过15m 排气筒(2#)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隔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一般固废暂存间。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包装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棉、漆渣、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加强环境管理和提供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生产、储存等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