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6月22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白泥湖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县白泥湖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石塘镇白泥湖片区杨套村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白泥湖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阴县白泥湖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石塘镇白泥湖片区杨套村(其地理坐标为:E112°86′16.97″N28°73′38.50″),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00m2,总建筑面积240m2。建设内容有:设置1座罩棚、1个站房(含营业间、办公室、值班室、配电房、厕所等)、1个洗车区、3个埋地油罐(30m3 92#汽油罐1个,30m3 92#/95#汽油合建罐1个,40m30#柴油罐1个),配套供配电、给排水、防雷接地、污防设施、消防、道路、绿化等工程。主要经营销售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成品油,年销售量为500t(其中汽油250t,柴油250t),属三级加油站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落实各项防渗漏措施,油罐须使用双层罐,并配置液位监测系统,规范设置观察井等防漏检漏措施,确保对地下水不造成影响。场地拖洗废水、汽车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用于绿化、降尘等;生活污水经三格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林地浇灌。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加油站场地规划,搞好自然通风措施;须安装好储油罐及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加油站废气排放限值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隔音、降噪、屏障等防治措施,对卸油泵、加油泵、柴油发电机机等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加油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2013年修改要求,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并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油罐废液、清洗油污、隔油池废油、油泥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环保管理人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油品运输、使用、储存及加油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