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6月24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飞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钢结构生产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湖南飞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钢结构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湘阴工业园健铭大道南侧与工业大道西侧交汇处 |
建设单位 |
湖南飞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飞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钢结构生产项目拟建于湖南湘阴工业园健铭大道南侧与工业大道西侧交汇处,租赁湖南新传工贸有限公司一栋闲置厂房建设钢结构生产项目,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项目以钢板、H型钢和型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各种不同类型的钢结构件。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切割剪板--组立--埋弧焊--机校火校--铆装--焊接--二次校正--抛丸除锈--喷涂水性漆---自然晾干--成品入库待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湖南新传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烟气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除尘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喷漆废气经万向式集气罩(可移动式)+干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放标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物料堆场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和废水性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或供货厂家回收利用;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