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10月14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万座航标一体化太阳能航标灯及3000个PE航标器材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座航标一体化太阳能航标灯及3000个PE航标器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新园9号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亚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万座航标一体化太阳能航标灯及3000个PE航标器材建设项目环保投资2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658m2,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湘阴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新园9号栋 101、102、103房,以滚塑改性料(LL9450UP)、模具、焊丝焊条、LED灯珠、电路板集成模块、透明罩、不锈钢片、锂电池芯、太阳能板等为原辅材料生产一体化太阳能航标灯及PE航标器材。其中101房为主要生产区,拟建设2条生产线:一是PE航标器材生产线,其工艺流程为:预埋件焊接→拼接模具→燃烧器内加工→摇摆冷却→拆模→定型→切割→焊接→产品;二是智能航标灯生产线,其工艺流程为:灯源组装→综合组装→测试调试→包装入库。沿着厂房从北向南布置分别为滚塑区、冷却区、拆模区、定型区、切割区;102房为仓储区域,主要为原辅材料、模具、成品的存放场所;103房为办公住宿及展示区,1楼为展示大厅,用来展示缩小版的不同规格的航标船、椎(罐)体、浮鼓,2楼为办公区,3楼为住宿区,并配套建设其他生活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在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前,生活废水经三格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三级标准和卓达创业园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卓达创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待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和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方面落实VOCs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投料粉尘通过移动式吸尘器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处理后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供热能源为天然气,改性料(LL9450UP)受热产生的VOCs收集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与燃烧废气通过收集处理后共用1根21m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的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23-2001)标准限制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废弃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等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