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11月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省金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锌钢管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0万吨锌钢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阴县工业园区临工业大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金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金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0 万元),建设年加工10万吨锌钢管改扩建项目,并租赁湖南信达电梯车库制造有限公司的闲置车间作为备用仓库,租赁面积6600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398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13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均依托厂区内现有工程,项目以镀锌带钢、粉末涂料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各种不同类型的锌钢管和彩色防护栏,设计产能为:年产4万吨彩色防护栏系列产品和6万吨锌钢管。锌钢管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入库检验--上料开卷--成型焊接--刮疤沥水--定尺切割--落料打包。部分锌钢管直接外售,其余部分作为彩色防护栏系列产品的原料进入下一工序。彩色防护栏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加工钻孔--打磨除毛刺--冲洗除污--烘干--静电喷粉--烘烤--检验-包装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生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焊接烟气经集气罩+滤芯除尘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机加工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采用吸尘器清理或人工清扫;烘烤有机废气经UV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放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立式生产线一套2#、卧式生产线两套3#、4#);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同一生产线产生的烘烤废气一起排放,其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车间沉降的喷粉粉尘、金属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物、报废钢结构回收利用或外售资源化利用公司;废饱和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和焊接烟尘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