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码头位于湘阴县三塘镇虞公庙龙船港,为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自用砂石码头,设有3个2000吨级泊位。
本项目3个泊位主要负责成品河砂、卵石等进出口作业,为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提供原料输入和成品精制砂、砾石输出,不涉及其他货物。1#泊位、3#泊位各设置1个浮趸和50m钢引桥,砂石由自卸式运输船配套传输带送入料斗,由钢引桥内传送带送入厂区砂石堆场;2#泊位设置1个2000t趸船和50m钢引桥,成品精制砂、砾石由传送带运至运输车。
二、建设单位: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朱总 1520026632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电子邮件方式:yywh.1111@163.com;
(2)电话方式:李工 18773042695、0730-822868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湖南湘韵建平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