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师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师大附属恒大师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0-11-2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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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0年11月2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金师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师大附属恒大师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湖南师大附属恒大师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阴县金龙镇

建设单位

湖南金师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金师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499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在湖南省湘阴县金龙新区芙蓉北路西侧、机场路南侧建设湖南师大附属恒大师源实验学校。项目总用地面积75650.73m2,总建筑面积68549.6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小学科教楼、初级中学教学楼、初级中学实验楼、综合楼、行政楼、食堂、小学宿舍、初级中学宿舍、教职工宿舍及其消防、供电、环保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规定,并结合湘阴城市发展规划、湖南师大附属恒大师源实验学校自身的发展要求加强建设。施工期制定好扬尘控制方案,限定施工场、物料场所,在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扬尘污染;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周围环境。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土方及时回填或处置、运输车辆物料加盖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等工作。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第三污水处理厂未正式运行前,学校不得投入使用。。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油烟经高效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建设运动场使用的塑胶材料必须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中相关规定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周边工业及交通噪声对宿舍区、教学区的影响,水泵房、排风机房等高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建设好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工作,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实验室产生的清洗废液、废酸、废碱及废包装容器、生物培养基、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餐余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义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学校周边一千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殡仪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周边五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监狱等羁押场所;周边三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车站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教学秩序和安全的规划建设活动。即将入住卓达金谷产业园的企业需确保学校不能在企业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噪声防护距离及安全防护距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