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0年12月21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杨林寨乡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受理》,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湘阴县杨林寨乡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杨林寨乡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杨林寨乡卫生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国环益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单位拟投资1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对湘阴县杨林寨乡卫生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位于湘阴县杨林寨乡周家台村(其地理座标:E112°45'20.97",N28°42'58.61"),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增用地3855.68平方米,新扩建1栋住院楼4层,总面积约3193.04m2,对现有门诊综合楼(共2层)进行改建,改建面积约1840m2,对现有公卫楼(共4层),进行简单改造(保持原房屋结构)总面积约3193.04m2,新增地面停车位30个,另外增设强化隔离区,发热门诊,急诊分诊室,配套购置医疗设备器材,院内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合理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与项目医疗废水一并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处理规模20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通过集政管网排入杨林寨乡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最终外排至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加强院内通风干燥和绿化建设,营运期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自然逸散外排,通过院区绿化带吸收防护,污水处理站废气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食堂饮食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要限制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得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混为一体,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一般固废场所。污泥和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含针头、输液管)收集后回用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院内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医院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涉及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